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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扣入刑后,医药代表迎来最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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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money_kuaixun 中性 重要性 75 发布: 2026-05-08 11:52
回扣入刑后,医药代表迎来最严监管 _ 东方财富网 财经 焦点 股票 新股 期指 期权 行情 数据 全球 美股 港股 期货 外汇 银行 基金 理财 债券 直播 股吧 基金吧 博客 财富号 搜索 行情中心 指数 期指 期权 个股 板块 排行 新股 基金 港股 美股 期货 外汇 黄金 自选股 自选基金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主力排名 板块资金 个股研报 新股申购 转债申购 北交所申购 AH股比价 年报大全 融资融券 龙虎榜 限售解禁 IPO审核 大宗交易 估值分析 首页 > 财经频道 > 正文 回扣入刑后,医药代表迎来最严监管 2026年05月08日 11:5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小 中 大 --> -->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5月7日,国家药监局联合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七部门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办法》进一步厘清了医药代表的职业边界,要求医药代表应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经持有人培训考核合格。《办法》明确列出医药代表不得从事的9种行为,包括: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实施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统计医生个人处方量、给予回扣或变相利益、误导医生使用药品等。 《办法》同时明确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得聘用存在商业贿赂记录的医药代表,不得指使和纵容医药代表从事违法行为,不得向医药代表分配药品销售任务。要求医务人员不得违规统计药品使用量,不得接受与销量挂钩的捐赠或变相利益,本人及亲属不得收受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参加宴请旅游等活动。 (来源:经济观察报)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回扣入刑后,医药代表迎来最严监管 郑重声明: 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东方财富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沪股通 深股通 港股通(沪) 港股通(深) 热门资讯 美军对伊朗实施定点打击 伊朗反击 中东资金如何增持A股? 美军对伊朗定点打击 伊朗反击 “云圈”涨价 算力转向拼效能 焦点专题 2026年全国两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 第十二届Choice最佳分析师 OpenClaw刷屏 猪价刷新十余年低点 视频 一键关注财经大咖 热点推荐 沪指下跌0.43% 科创50指数跌2.9% 航天、机器人板块走强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229 人评论 2026-05-08 东方财富 扫一扫下载APP 东方财富产品 东方财富免费版 东方财富Level-2 东方财富策略版 妙想投研助理 Choice金融终端 证券交易 东方财富证券开户 东方财富在线交易 东方财富证券交易 关注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网微博 东方财富网微信 意见与建议 天天基金 扫一扫下载APP 基金交易 基金开户 基金交易 活期宝 基金产品 稳健理财 关注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网微博 天天基金网微信 东方财富期货 扫一扫下载APP 期货交易 期货手机开户 期货电脑开户 期货官方网站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 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关于我们 可持续发展 广告服务 供应商平台 联系我们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征稿启事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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