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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砂等合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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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tmoney_kuaixun 中性 重要性 65 发布: 2026-05-11 11:56
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砂等合约无效 _ 东方财富网 财经 焦点 股票 新股 期指 期权 行情 数据 全球 美股 港股 期货 外汇 银行 基金 理财 债券 直播 股吧 基金吧 博客 财富号 搜索 行情中心 指数 期指 期权 个股 板块 排行 新股 基金 港股 美股 期货 外汇 黄金 自选股 自选基金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主力排名 板块资金 个股研报 新股申购 转债申购 北交所申购 AH股比价 年报大全 融资融券 龙虎榜 限售解禁 IPO审核 大宗交易 估值分析 首页 > 财经频道 > 正文 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砂等合约无效 2026年05月11日 11:56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 小 中 大 --> --> 东方财富APP 方便,快捷 手机查看财经快讯 专业,丰富 一手掌握市场脉搏 手机上阅读文章 提示: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您的 朋友圈 为正确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11日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5月18日起施行。 规定共21条,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合同的效力及相应法律后果,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责任。对于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合同效力的认定,规定明确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以及约定买卖、 租赁 建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规定提出,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制止继续施工的违法行为。 在依法追究非法占用耕地行为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明确非法占用耕地同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等犯罪情形下,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竞合适用规则。明确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涉耕地领域有关职务犯罪,同时构成受贿罪的,应当数罪并罚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中证网 责任编辑:43 原标题:两高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砂等合约无效 郑重声明: 东方财富发布此内容旨在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举报 东方财富网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 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描二维码关注 东方财富官网微信 沪股通 深股通 港股通(沪) 港股通(深) 热门资讯 美国总统特朗普将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存储芯片10倍牛股批量涌现 特朗普将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AI算力热潮引爆港股次新股 焦点专题 2026年全国两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 第十二届Choice最佳分析师 OpenClaw刷屏 猪价刷新十余年低点 视频 一键关注财经大咖 热点推荐 沪指突破4200点 科创50指数涨5.27%创历史新高 半导体产业链爆发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169 人评论 2026-05-11 东方财富 扫一扫下载APP 东方财富产品 东方财富免费版 东方财富Level-2 东方财富策略版 妙想投研助理 Choice金融终端 证券交易 东方财富证券开户 东方财富在线交易 东方财富证券交易 关注东方财富 东方财富网微博 东方财富网微信 意见与建议 天天基金 扫一扫下载APP 基金交易 基金开户 基金交易 活期宝 基金产品 稳健理财 关注天天基金 天天基金网微博 天天基金网微信 东方财富期货 扫一扫下载APP 期货交易 期货手机开户 期货电脑开户 期货官方网站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 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 关于我们 可持续发展 广告服务 供应商平台 联系我们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隐私保护 征稿启事 友情链接
分类: 市场行情